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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披露 Infromation disclosure

从业人员系统年检操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16-11-03 10:44:46 阅读次数:1689

一 确定需年检人员

  1 年检人员查询 首先,登录从业人员管理系统,在系统中查询需要参加年检人员名单。

  1)综合查询——〉年检查询——〉年检状态查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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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 年检人员学时查询

  在系统中查询需参加年检人员的学习情况,系统显示学员已完成培训学时数。

  1) 综合查询——〉年检查询——〉年检学时汇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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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)对于已完成培训的人员,机构管理员登录年检管理页面进行提交及审核(个人无需系统操作,完成培训学时即可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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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远程培训学习

  1 对于未完成培训的学员,可以选择参加远程培训,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协会网站通知。 http://www.amac.org.cn/xhdt/zxdt/391061.shtml 在远程报名、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,可通过拨打人工服务电话400-0666-099咨询。


三 其他事项说明

  1 年检人员范围根据年检通知,各公募基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人、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会员机构(暂不含已登记私募机构)的从业人员,已在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注册,且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书,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前的,均应参加2016年度从业人员年检。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及从业人员暂不参加本次年检。

  2 培训学时认定 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,累计完成30个后续职业培训学时,培训学时分选修和必修,且必修每年度不少于10个学时,即两年总学时不少于30个且必修不少于20个,选修不限。

  3 不在年检范围内其他从业人员后续培训要求 根据《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》要求,基金从业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个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。

  4 培训学时查询 已在系统中注册的人员,均可查询后续培训情况(注意:右上角选择培训期间): 综合查询——〉培训查询——〉学员培训情况查询 系统中查询到的培训学时与实际完成培训数量在时间上略有延迟。

  5 参加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学时认定 参加证券业协会远程培训不计入基金从业人员后续培训学时。

  6 重要时间点:

   1)年检开始日期:2016年10月31日

   2)机构资格管理员为个人提交年检最晚日期:2017年2月20日

   3)协会统计年检完成情况,发布年检公告:2017年2月28日前

   4)涉及未完成年检人员的机构整改提交日期:2017年3月15日前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

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